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三次学习(扩大)会

2022-12-05 浏览次数:

12月2日上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院312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十三次学习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徐惠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0日、10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10月25日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传达学习了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部署会精神。

会上,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公司党委书记徐惠、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倪松根、党委委员陈文敏作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党章学习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党章中的示范表率作用。要抓好基层学习,将党章学习纳入党支部、各教研室工作计划,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要丰富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开展党章知识竞赛、开展演讲比赛、交流学习党章心得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促使党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章的理解,把学习党章活动推向深入。(撰稿:斯小燕  审核:徐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