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人权论坛”发言摘编
2015年09月18日05:4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
罗豪才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70周年。各国举行了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9月3日,我国举行了盛大的阅兵仪式,铭记历史,缅怀先烈,警醒后人,促进和平。本届北京人权论坛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聚焦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与人权进步。就本次论坛主题,我谈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维护基本人权。法西斯是对全人类的威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是世界爱好和平与正义的国家和人民,同凶残的法西斯进行的一场殊死搏斗。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伤亡人数达3500万,付出了巨大牺牲,为维护世界和平和推动战后国际秩序的重建作出了重要贡献。战后,为了制止侵略行为、维护世界和平及安全,世界各国人民聚集在一起,共同成立了联合国这一国际组织。联合国的成立,是战后国际新秩序确立的开始。
从成立伊始,联合国就将和平、发展、人权三项宗旨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联合国宪章》在序言中申明了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把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确立为根本宗旨。1948年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的基本法之一。人权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价值体系,是衡量人类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参数,是人类进步和文明的标志。
二是依法治国,人权入宪,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丰富的民本思想,人权概念自近代传入中国以来,迅速获得了中国人民的认同。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人民反抗外来入侵、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强的过程,就是一部追求人权、拥抱人权的历史。
人权与法治密不可分。人权的实现归根结底要靠法治来保障,人权的全面实现也是法治追求的最终目标。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为中国人权发展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三是立足自身,共谋发展,协调推进各项人权。中国一向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这既是对中华民族以往惨痛历史教训的总结,也是对长期以来中国发展阶段和发展环境的清醒认识,也体现了对人权发展规律的客观认知。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明确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各国都应采取必要措施实现发展权利,确保所有人在获得基本资源、教育、保健服务、粮食、住房、就业、收入公平分配等方面机会均等。
当前,中国坚持把发展权摆在突出位置,优先发展民生相关权利,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以民生为先,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消除贫困,推动发展。在民生优先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各项人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自己的人权保障和人权发展道路,形成了自己的人权理念和人权话语体系。
多年来,中国本着相互尊重、互相借鉴的原则,坚持与世界各国在人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中国的人权进步是世界人权发展的一部分,也为世界人权发展贡献了宝贵经验。人权的路还很长,我坚信,这条路上,朋友会越来越多,路会越走越宽广!
(作者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
发展世界人权 维护人类和平
黄孟复
本届北京人权论坛,围绕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与人权进步的主题,共同探讨维护和促进人类的和平权、生存权、发展权,意义深远。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新发展,国力逐步增强,经济迅速发展,民生不断改善,为发展世界人权、维护人类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们坚持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减少贫困取得重大成就。数据显示,1978年以来,参考国际扶贫标准,我国共减了6.6亿贫困人口,全球贫困人口数量减少的成就93.3%来自中国。我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全球1/5的人口,这是一项有深远意义的人权成就。
我们坚持发展就是硬道理,走出了具有和平崛起鲜明特征、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国政府秉承执政为民的理念,通过改革开放,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创造了 “中国模式”“中国奇迹”“中国速度”,为切实维护生存权和发展权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有益尝试,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维护人类共同的和平权利,在国际事务中始终主张和平,反对战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积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中国政府以积极的姿态推进国际和平,赢得了世界爱好和平人们的尊敬。
当今世界还缺乏公正的、强有力的国际秩序保障,发展中国家仍然面临艰巨的发展任务。近一个时期正在困扰着欧洲的叙利亚难民潮,以及极端恐怖主义制造的一系列事件等,都在挑战人类的和平与安全,警示我们要以高度的忧患意识来看待人类和世界的命运。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主张:
——要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努力构建各个国家公平发展的国际新秩序。我们要与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加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发展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中国将通过实施“一带一路”新战略和构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一系列举措,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创造新的合作发展机遇和互利共赢平台。
——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努力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合则强,孤则弱”,合作共赢应该成为各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政策取向。我们将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经贸、产能等领域的合作,努力扩大各方共同利益汇合点,权责共担,互利共赢。我们将与更多国家一起,携手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网络安全、重大自然灾害等全球性问题,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要坚定捍卫人类和平,以史为鉴,维护人权与正义,反对极端恐怖主义。我们坚决反对国际上一些所谓“人权卫士”利用人权问题指手画脚、干涉别国内政,甚至不惜动用武力、高压制裁进行渗透与颠覆。我们要与世界各国一道,倡导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协调行动,相互支援,共同防范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要同世界上所有热爱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道,坚决反对否认、歪曲、篡改第二次世界大战历史的图谋和行径,共同维护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以和平、平等、人权为基石,创建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
——要充分尊重各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权、发展权,把维护和实现生存权、发展权作为人权领域的首要任务。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也是实现其他各种人权的前提。但是,受不公正国际秩序和部分国家的阻挠,生存权尤其是发展权的实现仍然困难重重。克服这些困难,首先是这些国家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走一条适合本国发展的道路,同时也必须获得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尊重和支持,发达国家承担着更多、更重要的国际义务。
(作者为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生命权是基本人权
纳尔·福布斯·戴维逊
生命权是基本人权,生命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不同社会对生命权的保护程度各异,即使同一社会内部,特定的情况也给保护生命权带来新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很难找到一个简单的解法。
将政策性问题放在一边,我想从一个更宽广的视角来看生命权——考察生命权与人类战争经验之间的关系。个体层面的生命权保护是各个社会政策制定要考虑的内容,并由对生命权的不同认知来衡量。但另一问题是,各个社会在处于战争这一极端环境时将会如何对待生命权。
联合国的成立堪称人类历史的一个节点。人们看到的不仅是显示侵略战争何其惨烈的各种证据,还希望搞清楚为什么侵略国在发展相对良好的情况下,推行种族屠杀和折磨政策。这显然意味着在侵略国社会,生命权被极大的无视了,而这种无视导致对其他种族的残忍态度。
战后,欧洲方面,德国用最真诚的态度与受害国开展国家间往来,绝不允许法西斯卷土重来。德国领导人公开并真诚地承认德国在战争期间犯下的非人道罪行,战后对本国儿童的历史教育包含了全部以德国之名实施的恐怖事实,集中营也作为对德国曾经野蛮行为的警醒被保留下来。德国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下一代负起使德国不再被法西斯主义带入歧途的责任。推动人权议程是战后新德国从法律层面保障人权的一个基础方面。
这些做法使德国赢得了受害国的尊重,这场战争被视为历史轨道的一次偏离。得益于深刻诚挚的反思态度,德国恢复了与被侵略国的正常交往,并持续至今。
发动世界范围的大规模战争被人们视作反常行为,是理性的丧失。而理性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品质。通过在社会内确立法律规范,国家为这种结合创造了基础。这并不是说各国保护人权的法律在内容上或保障的实际过程中不能存在差别。有一点非常明确,要恢复与被侵略国家的正常关系,“失控国家”或侵略国必须承认曾经的错误,全面认识自己的暴行,并采取客观明确的措施表明自己忏悔的诚意。缺乏这些措施将令被侵略国家质疑该国是否真正从战争中学到了教训,是否真正认识到侵略战争行径的错误性。
纵观大英帝国的历史,多数时候并未表现出对人权的足够尊重。鸦片战争是英国决策史上的一段耻辱。发动侵略战争并非出于抵抗邪恶势力的需要,而是为了改善贸易。发动侵略战争来推动非法毒品交易,显然与如今的各项法规都相去甚远,也彰显了这种行为的全面错误性。
中英两国人民都曾受到战争带来的巨大伤害,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抗争,并最终击退了共同敌人。如今我们越来越看到各自的历史将如何影响两国关系,并更深刻的认识到重要的不仅是铭记历史,还有正视过错。
尽管我今天强调的内容可能没有突出反映人权问题,也与政府、法院的日常人权政策制定关系不大,但在我看来这关系到每一代人,站在了一个更高的角度看待问题——提醒我们侵略战争的危险,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全体人类生命权的威胁。
对这一问题,解决的第一步在于,曾对外侵略的国家必须从过去的行为中学到教训,以避免重蹈覆辙,并承认对被侵略国造成的伤害。
(作者为英国工党上院资深议员)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柳华文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中国的宪法原则,也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
在中国特色的人权观里,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它们是享有其他人权的基础。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这是中国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在人权问题上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重要观点。
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官方文件,系统总结和深入分析了中国的人权状况,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首次确立了“生存权、发展权是中国的首要人权”。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而中国特色的人权观以及人权发展模式也是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贡献。
新中国的领导人非常清晰地判断国际大局,坚持国际公认的国际法,强调并坚持写入《联合国宪章》的不干涉内政原则。
基于中国历史和文化,中国政府早在60 年前就确立并开始倡导和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和平发展道路,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做出重要贡献。
基于中国的人权观和和平观,近年来,中国在国际人道主义干涉、保护的责任等重要国际法和人权议题及其实践中持非常慎重的态度,主张依据现行国际法,在联合国框架下,依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正确的人权观和和平观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是顺应世界和平与发展潮流,确立和发展国与国、人民与人民之间建设性、可持续关系的基础。
二战结束后成立的联合国,将保障集体安全和促进人权的国际保护作为自己的基本宗旨,有一系列的法律和机制安排,其中又以安理会、人权理事会的设立及其改革与发展为重要体现。对于复杂的世界格局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我们必须依据公认的国际法,谨慎前行,现有的二战以后确立的、以联合国体制为主要体现的国际秩序需要重视和维护。
总之,中国是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建设者和维护者,中国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权、维护和平,并将继续承担起发展中大国应有的责任,毅然前行,坚持弗懈。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
发展是一种解放手段
史黛西·林克斯
在与非洲往来的过程中,中国在巩固发展权方面发挥了有益作用。
把发展作为一种解放手段,用以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空间,仍然是进一步理解发展权的一个必要方面。中国在非洲参与的发展项目及其支持非洲加入金砖四国、参与诸如中非合作论坛等多边论坛的举措,对保护发展权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强调“双赢”的解决方案。中国将中非关系形容为兄弟般的情谊,把自己设想为“发展中”世界的一员。另一个独特的方面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这种方法包含了与同伴一起开拓未知领域时互相信任的精神。正是这种谦恭/谦逊的方法能够引起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共鸣。
中国对发展作为权利概念化过程产生的影响,不仅反映在中国进行的各类投资上,更广泛地反映在其通过各种论坛对非洲表示的支持上。这种“软实力”支持回应了在国际论坛上对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政治体系所给予的支持。
中国的对外援助,尤其是在非洲的援助活动,实际上是保护和保障发展权的一则首要案例。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中非关系正在拓展发展权的新领域,可以说已经呈现出另一种(非法律的)保障发展权的方法。
发展权已成为当今国际舞台上一种极其重要的权利。随着人们提高对全球和国际社会公正的意识,我们越来越多的认识到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的局限性及可能由此引发的不公正现象。此外,这些局限性不可能自行解决,而是需要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削减和管理,从而达到国际人权和国际正义的目标。随之产生的还有对公平发展复杂性的认识。但是,这些挑战不能用单一维度的方案来解决,而是需要政治决策和多学科投入的共同努力。虽然在保护发展权方面还存在许多障碍,尤其是法律方面的障碍,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承认除法律以外,在坚持与保障发展权的过程中的其它方面的努力与进步。
中国在努力的过程中发挥了尤为珍贵的作用,这一点已经由中非关系印证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方法已毫无瑕疵,但不承认这些方法帮助发展中国家离发展权的实现又进了一步,就等同于否定发展权本身。为了提升发展权,我们需要承认这些努力,因为它们为学术研究和实践,以及未来发展权保护战略吸纳这些教训都做出了贡献。
(作者为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博士生、荷兰人权研究院成员)
反对和根除种族歧视
阿克曼·卡尔马托维奇·萨义多夫
《各国人民享有和平权利宣言》和《联合国千年宣言》呼吁所有国家“反对和根除对种族仇恨、种族歧视或其他歧视、不公正以及拥护暴力与战争的煽动行为”,“发展多种形式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包括国际性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为各国人民实现和平生活做好准备”。
《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等文件均明文规定了发展权。
发展权有助于提升责任制,因为它具有普遍性,各国实施这项法律义不容辞,而且在政治和发展活动领域需要有效的国际合作。
作为《联合国千年宣言》的签约国,乌兹别克斯坦始终如一地坚持履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承诺。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承认这些目标在国家发展环境中的重要性和关联性,并与公民社会机构联手针对千年发展目标制订了本国的国家目标和指标,将它们列入多项政府政策和计划中。
在过去的这一阶段,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指标已经实现,社会领域、教育和健康以及性别平等方面的计划正在持续实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独立后的这些年,社会服务方面的政府支出增加了5倍以上,每年约有60%左右的预算投向健康、教育、公共设施、社会保护及其他行业。
当然,在实施“乌兹别克模式”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会遇到某些客观的困难和问题。和全球经济衰退环境下的很多国家一样,乌兹别克斯坦也存在一些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这些问题尤其对社会弱势群体造成了影响。
各种形式的极端主义是严重威胁全球很多地区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全球毒品消费行为猖獗,毒品犯罪集团已经成为具有巨大经济潜力的国际力量。国际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威胁一方面导致了不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分散了对抗这个祸端的资源。
在当前全球化的形势下,世界各国都在集中探索针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权保护的和平与安全模式。
我们支持联合国在维护和促进国际和平、合作与安全,促进共同发展,提升人权和国际法规则方面所处的主导地位。我们只有尊重人权、民主和法治,才有可能实现社会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作者为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主任)
走和平发展道路
张晓玲
中国始终是东方抗击日本法西斯的主战场,中国的抗战打乱了法西斯的全球战略,为盟军各个击破敌人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抗战推动了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
中国在与对手实力相差极为悬殊的情况下,未曾折服,最终打败了侵略者。这种伟大精神,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卓越贡献,也鼓舞了亚非拉等第三世界国家为民族独立和解放而不懈奋斗。
中国积极参与战后国际组织创建。中国是联合国最早的倡导国之一。
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共同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一步重视人权保障,2004 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中国宪法;制定了两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丰富民主形式,不断保障和扩大公民的民主权利。
在国际上,中国认真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成为全球唯一提前实现贫困人口减半国家。中国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积极批准加入了27个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并认真提交履约报告。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中国是唯一公开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核国家。中国为应对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在国际反恐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的坚定力量。我们坚信,中国必将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为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平等是人类亘古问题
张永和
平等是人类的亘古问题,但每一时代平等观念所呈现的是不同样态,这与一个国家、民族、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在社会发生巨大变革的过程中,不平等现象无法避免,而这些现象势必影响民众的平等观。面对大众意识中存在的矛盾平等观,可据此做出以下总结。
第一,中国人的平等观无论是抽象层面还是具体层面都已经有了巨大进步,在某些情况下,民众的平等观在抽象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属于正常情况。对具体现象是否平等的判断离不开抽象的平等观,抽象平等观的形成又离不开具体平等的实践。所以,虽然它们并不对立,但很难一致。
第二,大众的平等观是多元的。这一多元首先意指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平等观;同时,一个人对某一具体现象的平等观与大众一致,而在另一现象上却又可能与大众的平等观背道而驰。
第三,平等是一个时空概念,不同时空的平等观念是有差别的,但一些基本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在当代有趋同的可能。现代社会发展已经在将这种时空逐渐消解,人们在许多方面基本达成共识。
第四,人格平等在人们的平等观念评价中最难达成一致。
第五,平等观念是可感染的。平等观念是后天形成的,首先通过共同的社会生活形成。同时,也可以部分通过教育形成一部分平等观念。达到在认识上的完全一致的平等观是不现实的,加之不断出现的不平等现象,极容易由于一个方面的不平等而影响民众对其他方面平等的判断。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 人民日报 》( 2015年09月18日 24 版)